2022-04-29 来源:本站
各开户单位:
我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我行将对符合长期不动户清理条件的账户进行清理,现予公告。
请“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开户银行核对账务,办理销户手续;逾期不办理销户的单位,视为自愿销户,开户银行将在其综合业务系统中进行销户处理。
如开户单位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我行工作人员或拨打我行电话0312-5567819。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雄县丰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